医疗事故争议因产生的原因差异,就医疗行为过失而言,常见的过失行为大致可以分以下几种:
(一)诊疗过失
诊疗过失,是最常见的医疗事故争议的原因。主要表现为患者一方认为,医务人员的行为存在诊疗过失,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如有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残疾或者功能障碍,或者造成了轻微伤害等,患者一方认为医院误诊、误治,用药不当,抢救不及时等。
(二)护理过失
在医疗过程中,护士的护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通常承担着执行医生医嘱的工作,比如注射、给药以及其他一些辅助工作等。护理工做出现过失同样可以引发医疗事故。比如山东某医院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护士孙某在未给患者做青霉素皮试的情况下,为此患者静脉注射青霉素,刚刚开始即被护士长发现,立即中断了输液。患者李某为此与医院发生了纠纷,要求医院追究孙某医疗事故责任。在实践中,护理过失引发的医疗事故占有相当的比例。
(三)手术过失
作为重要且特殊的治疗手段,在手术过程中,手术失误导致患者死亡、功能丧失,或者手术部位错误等导致的事故发生,一般称为手术过失。手术过失通常造成的危害较为严重,影响也较大。如湖南某地20岁女工宋某因腹部疼痛到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于是进行手术治疗。医生手术中在割除阑尾时,将长有良性脉管瘤的右侧卵巢一并割除,由此引发了二场历时8年的医疗事故争议,最终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而结案。
(四)输血过失
由于输入血型错误或者血液质量等过失导致的医疗事故争议近年来上升较快,这类情况比较常见的是血液质量存在问题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比如河南某地医院连续发生输血引发数名患者感染丙型肝炎事件,还有输血或者注射血制品患者感染艾滋病事件等。由于血液的采集、供应、使用涉及血站、医院血库及手术等多个环节,因此,此类争议一旦发生,查处难度也较大。
(五)医疗管理过失
客观地说,我国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难尽人意,而内部管理上存在过失,同样会危及患者的生命或健康。如某地医院曾发生一起婴儿在婴儿室被老鼠咬伤致死的案件,暴露出该院管理上的严重混乱。又如山东省某医院发生过一起将患者弄错,给患者错误施行手术的案件。一名5岁患者住院准备做扁桃体摘除手术,另一名4岁儿童准备做心脏手术。由于管理的混乱和医务人员过失,给应做心脏手术的4岁儿童割除了扁桃体,给本应做扁桃体摘除手术的患者做了心脏手术,同时输血的血型也弄混,险些导致患者死亡。这类过失的出现,影响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