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分站:
全部科室 快速通道:点击直达您要访问的科室
背景:
阅读新闻

62.手术不成功,又做了第二次手术,可以向医院索赔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日期:2009-05-19] 来源:唐汉中医药网  作者:未知 [字体: ]

  来宾:fs3076(2005-01-2215:10)

  问:我是一名退役士官,在退役不到一月时,我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造成头部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治疗中,由于寻术医生的不负责任,造成头部残留约一公分的一块骨片,导致伤口久治不愈达4月之久,被迫做第二次手术,造成经济损失达4万余元,还错过安置工作的机会,我现在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请8此事可向医院索赔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可以向医院索赔,其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tanghan | 阅读:
相关新闻       医疗事故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0)
热门评论
商务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