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性心脏病(简称风心病)是风湿性心脏炎发作被控制后,遗留下来的心脏病变。主要表现为心脏瓣膜的病变,以二尖瓣和主动脉瓣为常见。临床检查可见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如心脏杂音,心脏增大。常见症状有心悸,疲倦乏力,呼吸困难,下肢水肿,肝肿大压痛,口唇紫绀,两颧红等。常用药物有血管扩张剂如硝普钠、硝酸甘油,强心剂如地高辛、毒毛花甙K,利尿剂(药物及其禁忌参见“心功能不全”),抗凝剂如华法令等。
【药物饮食禁忌】
1.服硝酸甘油慎饮酒
因服硝酸甘油期间饮酒,可引起血管扩张,易出现低血压。
2.服地高辛期间不宜多吃含钙食品
过量食用含钙食物(如牛奶、奶制品、海带、黑木耳、芹菜、豆制品等),可增加心肌收缩力,抑制钠-钾-ATP酶,从而增强地高辛的作用和毒性,故应注意。
3.忌饭前服洋地黄类药物因洋地黄类药物(如地高辛、洋地黄毒甙等)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饭前服易加重胃肠道反应。
4.服洋地黄期间忌过食含钾高的食物
含钾高的食物如蘑菇、大豆、菠菜、榨菜、川冬菜等,如果在服洋地黄期间食入过量,可降低洋地黄效力,影响治疗效果。
5.服洋地黄期间忌饮酒
因酒中的乙醇可降低血钾浓度,增加心肌对洋地黄的敏感性,易诱发洋地黄中毒,故用药期间严忌饮酒。
6.服地高辛不宜过食碱性食物
因碱性食物如胡萝卜、黄瓜、菠菜、茶叶、椰子、栗子等可减少本品的吸收,故服药期间不宜过食。
7.服华法令不宜过食富含维生素K的食物
动物肝脏及绿叶蔬菜、西红柿、苜蓿等富含维生素K的食物与华法令具有相互拮抗作用,故服华法令期间不宜过食这类食物。
【药物相互禁忌】
1.华法令不宜与奎尼丁合用
因奎尼丁具有直接抑制凝血因子Ⅱ、Ⅶ、Ⅸ和X的合成作用,可使华法令作用减弱。
2.华法令慎与胺碘酮合用
因胺碘硐可使华法令类抗凝剂的作用增强,甚至导致严重出血倾向,故二者合用须慎重,一般华法令类抗凝剂的用药剂量应减少1/3~1/2。
3.华法令慎与广谱抗菌药合用
因广谱抗菌药(如氯霉素、四环素类、氨基甙类及磺胺药)能抑制胃肠道内细菌的繁殖,阻碍其参与维生素K的生物合成,因而也减少了凝血酶原的合成(因凝血酶原合成时需维生素K的参与),所以二者合用华法令抗凝血作用可明显增强,甚至引起出血。如临床需要并用应适当调整华法令的用药剂量。
4.华法令慎与苯氧丁酸类降血脂药合用
因苯氧丁酸类降血脂药(如安妥明、非诺贝特、苯扎贝特等)有增强华法令抗凝血的作用,故二者合用应慎重。一般华法令的用量应减少1/3~I/2,并应经常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防出血。
5.华法令慎与蛋白同化激素合用
由于蛋白同化激素(如苯丙酸诺龙、康力龙等)能增强口服抗凝血药对受体的亲和力,使抗凝血作用增强,故二者并用时应注意出血倾向。
6.华法令慎与维生紊C并用
维生素C可对抗华法令的抗凝作用,并用时可使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因此二者并用时应慎重。
7.华法令忌与肝药酶诱导剂同用
因肝药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眠尔通、安体舒通、灰黄霉素、利福平等)可使华法令代谢加速,抗凝作用减弱。
8.华法令慎与肝药酶抑制剂合用
因肝药酶抑制剂(如氯霉素、异烟肼、甲硝唑、甲氰咪胍等)能使华法令代谢减慢,抗凝作用增强,同时自发性出血等不良反应也增大。
9.华法令慎与血浆蛋白亲和力较强的药物同用
因与血浆蛋白亲和力较强的药(如保泰松、羟基保泰松、水合氯醛、甲状腺片、甲灭酸、甲磺丁脲、利尿酸等)能使华法令从血浆蛋白结合部位置换出来,血药浓度增高,抗凝作用增强。故合用易引起出血。
10.华法令不宜与阿斯匹林合用
由于阿斯匹林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并能引起血浆蛋白结合部位的置换,所以二者合用可使抗凝作用明显增强,更易引起出血等不良反应。
有关血管扩张剂、强心剂、利尿剂的禁忌详见“心功能不全”、“心绞痛”。
【本病饮食禁忌】
1.忌饮食过咸
盐含氯化钠,风心病后期,心功能不全,常使体内潴留大量的钠,导致水肿,如再吃过咸的食物,可加重心脏负担。因此,风心病病人每日食盐量以1~2克为好。
2.忌吃高脂肪食物
高脂肪食物(如肥肉)摄入后不易消化,会增加心脏负担。有的风湿性心脏病患者一吃高脂肪饮食,立即引起室上性心动过速。因此,风心病患者切忌摄人高脂肪饮食。
3.忌吃香蕉
香蕉中含丰富的钠,常吃香蕉可加重钠水潴留,加重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