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这样一个典型的西方民主法治国家,事事都要按法律和法规来办。如果出现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法律制度和规定来约束,就可能进入一种“真空”时期,出现既没有法律规定可以,也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的局面。针灸70年代初在美国开始流行时就处在这样一种没有法律管理的“尴尬”局面。
最初没有法律管理的环境实际上给针灸的发展提供了很多自由,使针灸处于“市场调节”的状态,而且是一种无政府的发展状态。市场对针灸需求的骤然增加,使很多人觉得有利可图,必然造成泛滥。因为美国没有针灸执照管理的历史,谁都可以自称为“针灸师”为人看病扎针。有的美国人编造曾经获得“东方医学博士”学历,实际上“查无此校”;也有的华裔谎称自己为“祖传针灸师”,其实根本无法核实;还有的人几个月前还是餐馆的大厨,去了一趟香港回来就成为“针灸大师”。当然,大多数当时改行从事针灸业者都多少有些中医或医学的背景,少数有较深针灸造诣的人士则如鱼得水,不失时机地投入到美国的针灸热潮中。但是,这些在美国“自封的针灸师”都遇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没有法律保护。
在针灸热的初期,针灸的市场显然是“卖家市场”,“消费者”如同无头的苍蝇,到处寻找针灸师,针灸开业者一般不用担心缺少“买家”。只要治好几个患者,有点知名度,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患者上门,生意好的针灸师财源滚滚,日进斗金。虽然在市场调节的状态下,消费者的利益和安全得不到保护,但由于针灸本身风险很小,所以对消费者来讲,法律并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要紧的是到哪里去找能治病的针灸医生。
面对针灸热潮,首先感到危机的是美国的传统西医界O美国医学会(AMA)是美国最有权力和影响的非政府组织之一,在全美各地设有分会,参与或影响几乎美国任何有关医药和健康方面的决策。总统竞选人如能应邀到美国医学会讲演也是很大的荣誉,早年克林顿总统医疗改革流产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来自美国医学会的阻力,奥巴马总统的医疗改革也少不了同美国医学会的博弈。
如前文所述,l972年纽约第一个“针灸中心”在曼哈顿挂牌开业,不到一周,该诊所接到了8000多个全美国和世界各地的预约电话。当时一般典型的西医诊所每天只能看l0~20个病人,8000多个病人预约扎针灸,这确实是个天文数字,加上媒体的渲染,此事当即引发美国医学界和医疗管理部门的担忧。
面对突然出现的“针灸危机”,纽约医学会当时连日开会讨论对策,决定对纽约医疗管理和执法机构施压,修改过去的法规条例,将“针灸”纳入“医学治疗”,针灸的消费者自然就成为“患者”,这样没有医疗专业执照的人扎针就成为“非法行医”,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政府部门对法律规则的修改或新的“解释”,为执法部门提供了依据,于是就出现了1972年纽约市执法人员大批逮捕针灸师,查封中医诊所的事件。在此前后,美国加州等地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
有悖常理的是,反对针灸的西医们一方面说针灸是“未经验证的疗法”,不能纳入医疗系统,而另一方面又坚持无医生执照的针灸师扎针是“非法行医”,应当受到“行医法”的约束。对于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针灸师们的解释是,这些西医看到针灸生意很好,无非是想把针灸作为一种赚钱的手段纳入自己的管辖,害怕自己的病人被针灸师抢走。后来,美国医学会果然开始在各州推动只有执照西医师才能合法地扎针的法律条款,这样的限制至今在美国一些州仍然有着广泛的影响。
美国针灸学会会长洪伯荣针灸师曾亲身经历了当年的“逮捕针灸师”事件。据他回忆,曼哈顿针灸中心是由西医师本森医生(Benson)开设,他本人并不会针灸,只是看到了民众的需求和这个巨大的“商机”,于是率先在美国最繁华的城市纽约的曼哈顿,开了全美国第一家“针灸中心”。中心雇用了6名针灸师,都是华裔,来自世界各地。洪医生本人来自台湾,后在日本学习针灸并行医多年,曾来到美洲考察在西方发展针灸,最后于1972年初来到美国,决定在纽约发展。他当时受聘于纽约针灸中心,参与过开张前的广告策划。没想到的是,诊所一开张患者就多得推不开门,患者来自世界各地,很快病人预约就要等待一年以后[67]。
开张后不久的一天上午,洪医生来到曼哈顿诊所,看到门前有很多人和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刚进诊所就在走廊被一个护士拉到一旁,告诉他“警察正在抓人,赶快离开”,洪医生没敢进办公室就从地下室的后门溜走了。原来纽约警察局奉命查封非法针灸诊所,以无照行医的罪名带走了所有在诊所的针灸师,由于赶得巧,洪医生成为诊所中唯一幸免的针灸师。警察带走了所有在场的针灸师,拿走了病例档案和针灸器具作为违法证据,查封了诊所,纽约第一家,也是美国第一家“针灸中心”就此夭折了。
当时在纽约针灸中心工作的另一位针灸师叫李耀武,在一篇题为“第一家针灸治疗中心夭折始末”的文章中[68],他向记者回忆,纽约警察局当时出动了20多名警察,查封诊所,理由是非法行医。在此之前,还安排了很多假患者刺探证据。法院的起诉书是1972年11月19日送达诊所的,正好是尼克松总统连任总统的第二天。与此同时,法院还冻结了诊所的银行账户,使他们在纽约继续开业的计划彻底破灭了。后来几经周折,因为病人的抗议,新闻媒体的报道,律师的努力及纽约总检察长的斡旋,纽约医疗局才同意撤销起诉。针灸诊所关闭后,为了寻找新的出路,他们写信给美国50个州的州长,询问是否可以到该州开针灸诊所,最后只有华盛顿特区的医疗局主任回了信,欢迎前往行医。于是,纽约针灸中心移居美国首府华盛顿,在较宽松的法律环境下生意十分兴隆,为很多患者解除了痛苦。需要说明的是,华盛顿特区当时也没有针灸法,只是由于管理部门的“变通”或者对当时法律的适当“解释”,才能让针灸师行医。
“官方取缔针灸”的行动在美国影响之大,《时代》杂志特意以此为题于1972年12月18日发表了一篇报道M 91。文章中介绍了纽约唐人街的一位针灸师,名叫Huan Lam N9。吴医生诊所开在曼哈顿唐人街勿街(Mott Street)11号,过去来诊所看病的人都是附近的华人,自从美国医生访华带回有关针灸的消息以后,吴医生的诊所突然门庭若市。记者了解到,从早晨4点多就有人从外地赶来排队,诊所开门时,记者看到已有35个病人在等待针灸,其中没有一个是华人。可是,就在12月中旬,纽约当局突然命令吴医生关闭他的诊所,停止“无照行医”,理由是有关管理部门已经认定,针灸属于“医学治疗”,没有医生执照者不得针灸,另外还有10多个纽约的针灸师也接到了同样的取缔令。《时代》杂志记者还了解到,很多亲身体验到针灸疗效的病人感到十分气愤,认为纽约当局的决定根本不是出于医学的原因,也不是出于对病人安全的考量,很可能是医学团体从中作梗,害怕针灸医生抢走他们的病人。
与此同时,在美国的西岸,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针灸的流行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和安全感,也“违反”了美国各州的行医法。尽管许多患者受益于针灸,也没有证据显示针灸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有关部门还是以法律的名义开始在全美各地封杀针灸。
据加州资深针灸师李传真医生回忆,她毕业于新加坡针灸学院,l969年移民美国,开始在家里为病人针灸,效果不错,消息传开以后,病人越来越多,应接不暇。她是华裔针灸师中唯一能讲几句英语的中医师,患者基本上都是白人。但是因为针灸的合法性问题,租不到诊所。1972年终于遇到一位好心的西医,敢于将诊所出租给她使用半天,每天从早上5点到下午l点,要看70~80个病人。可是,好景不长,l974年4月16日,里根州长否决了针灸合法化提案的第二天,一大早警察就来到她的诊所,当着十几个病人的面就把她带走,罪名是“无照行医”。开庭那天,她的数百名病人到法庭抗议,说他们都是经过西医治疗无效,才转向针灸并得到了帮助,他们有权利选择针灸疗法。法庭面对挤满屋子的患者,不知所措。其实,就连法官的妻子都是李医生的患者,法官也知道李医生是个好人,最后只好裁定针灸只能作为实验项目进行,罚款500美元,将李医生释放。此事在当时成为轰动一时的社区新闻。
直到第二年,新任州长布朗签署了加州第一个针灸合法化提案,李医生的“罪名”才得以洗清,500美元的罚款也退了回来。但不幸的是,租给她诊所的那位西医师,因为将诊所租给非法行医者,遭到了吊销行医执照的处罚。事情过了数年后,每当想起此事,李医生都感到内疚,对不起那位好心的医生[70]。
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70年代以前,美国医学界一直都十分保守,有很多所谓道德伦理的“行规”。如果一位西医将病人转给非正统医生,也就是没有医生执照的“治疗师”,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替代补充医学行医者,那是要违反“行规”的,很可能会受到医学会伦理道德委员会的制裁。据1974年加州的一份《针灸新闻》(Acupuncture News,July l974)报道,当时曾有42位执照西医师联名上书旧金山法院,提出“针灸转诊请求”,信中说根据当时已有的科学证据,应当允许医生把适当的患者转给针灸师治疗,而最好的针灸师一般并不是执照医生。
美国西医团体在历史上同其他非正统医学流派历来不合,甚至达到水火不相容的程度。比如,正统西医(MD)过去不承认整骨医生(DO)和整脊医生(DC)为医疗职业,西医主导的医院里不会雇用整骨医生或整脊医生,甚至开诊所也不会跟他们做邻居。后来这两个职业在教育上都做了重大的改革,整骨医生已经逐渐被西医接受,目前的地位已经接近正统的西医了,而整脊医生仍然同正统西医有很大的隔阂和距离。近年来随着医学和社会的变迁,替代补充医学逐渐流行,西医行规也与时俱进,一些过时的老行规也不复存在了。中医针灸作为一种来自东方的传统医学,当年遭受西医的强烈排斥并不奇怪,面对巨大的法律障碍,针灸出师不利,惨遭滑铁卢应在预料之中。
由于法律不规范,在加州还出现过很可笑的情景。因为法律规定只有执照西医师(MD)才能扎针灸,但西医师又不懂针灸,所以只好请针灸师开针灸“处方”,将需要扎针的穴位贴上标签,然后由西医师扎针,执照西医师反倒成了无照针灸师的“小工”,不知真相的患者,搞不清究竟是谁在给谁打工。这种状态虽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但在东西方针灸史上却留下了可笑的一笔。
美国有些州早期的行医法律规定,只有执照医师才可以给病人扎针,或者针灸师只能在医学科研中心,在执照医师的“指导”下,才能从事针灸。这些“不平等待遇”,令从事针灸业者,尤其是华裔针灸师十分气愤,他们采用各种办法表达自己的不满,极力争取权益。最常用的方法包括上书国会议员、请患者写信、收集公众签名、游说政客、借助媒体呼吁、出庭抗争、聘请律师诉讼、甚至坚持秘密行医等等。华裔针灸师当时上书议员最常用的抱怨是,我教会了无数西医师如何使用针灸,到头来法律规定我要在学生的指导下才能从事针灸,道理何在?
美国对无照行医的监管和处罚由各州的司法部门处理,但非法药物和医疗器具的管理则由联邦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负责。针灸治疗不涉及药物,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本应插不上手,可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在70年代就声明针灸针属于未经审批的“医疗器具”,不得随便生产、买卖和运输。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公开禁止从国外进口针灸针具,于l972年8月在海关扣留了5批来自中国的针灸针,这一事件被《时代》杂志称为给针灸热的“气球泄气” [71]。
加州的知名针灸师梁傅播医生从中国购买的针灸器具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查出后,遭到海关的扣留。针灸师“无米下炊”,行医受到影响,只好求助当地议员干预。议员写信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询问,因为是“非法”医疗器具,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根本不理睬。最后,议员也无奈,只能给针灸师回信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是按法律办事,别无选择,这些针灸器具将会被退回到发货国[53]。
但是,针灸针本身并不是什么高科技产品,体积又很小,价格也便宜,全面禁止针灸器具的销售是不现实的。事实是,美国境内市场从来就没有缺过针灸针。后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也意识到,如果不承认针灸针是“医疗器具”,就没有理由管理针灸针,也没法保护病人的安全。因此,从1976年开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将针灸针列为“实验医疗器具”,并按照有关条例管理。这种状态持续了多年,直到1996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才正式将针灸针列为医疗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