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剖腹产时纱布遗留腹中,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2009/5/19 15:49:50
来宾:1ddl9740914(2005.07.19 16:13)
问:我去年9月在江门一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生下一子,半年一直腹痛难忍,今年3月到武汉同济医院做手术,发现是一块纱布,并且部分肠子已被切除,(手术过程已拍照),在住院期间江门那家医院也预付了治疗费。
我想请问律师,这是一起什么性质的医疗事故,性质有多大,如果我和院方“私了”的话,应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像这样一起事故我应得到多少赔偿?
答:如果你想清楚是什么性质的医疗事故,性质有多大,就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你可以依据此条规定,和医院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然后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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