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适应症与禁忌症
2009/3/10 15:29:14

  一、适应症
  足部推拿的主要作用机理是调节人体内部的机能,增强机体固有的自我防御和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机体正常协调运转的状态,所以,它主要适用于治疗各种功能性疾病。
  (一)神经系统的疾病:神经痛,神经麻痹,瘫痪,头痛,失眠,神经官能症等。
  (二)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或减退,垂体机能失调造成的发育障碍或肥胖症、糖尿病等。
  (三)消化系统疾病:食欲不振,呕吐,反酸,腹胀,腹泻,便秘,胃肠功能紊乱,呃逆等。
  (四)循环系统疾病:心功能异常,心律不齐,高血压、低血压,贫血,心慌,心悸等。
  (五)呼吸系统疾病:感冒,咳嗽,哮喘,肺气肿等。
  (六)泌尿系统疾病:尿频,尿急,遗尿,尿闭,肾功能不良,肾结石等。
  (七)生殖系统疾病:不孕症,月经不调,痛经,闭经,阳痿,前列腺肥大,更年期综合征等。
  (八)感觉器官疾病:近视,远视,斜视,夜视,耳呜,重听,晕车,晕船等。
  (九)运动系统疾病:软组织损伤或劳损,骨质增生,关节炎,肌肉萎缩,肌肉痉挛等。  
  (十)皮肤病:痤疮、湿疹、牛皮癣、皮炎等。  
  二、禁忌症  
  (一)各种严重出血性疾病:脑溢血,胃出血,子宫出血,吐血,呕血,便血及内脏出血等。
  (二)各种急性传染病:伤寒,流脑,乙脑,肝炎,结核活动期,梅毒,淋病,艾滋病等。  
  (三)各种急性中毒:煤气中毒,毒蛇、毒虫咬伤,狂犬咬伤,药物中毒,酒精中毒等。  
  (四)急性发热病症:败血症等。
  (五)严重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肝坏死,肝昏迷等危重病人。
  (六)某些外科疾病:急性腹膜炎,肠穿孔,急性阑尾炎,各种骨折、脱位未整复者。
  (七)妇女月经期及妊娠期。
  (八)暴饮、饱餐、洗澡后一小时之内以及极度疲劳之后均不宜做足部推拿。
  三、注意事项  
  (一)治疗室要通风、保暖,空气新鲜,夏季治病时,电风扇不可直接吹患者双足。
  (二)足部有外伤、疮疖、脓肿时,治疗时应避开患处,或暂停足部推拿治疗。
  (三)少数患者在接受足部推拿治疗后,出现低热、发冷、疲倦、腹泻等全身不适症状,或原有症状加重,这是推拿后的正常反应,可坚持推拿,一般3~5天后症状自然消失。
  (四)老人骨骼疏松、关节僵硬,小儿皮薄肉嫩、骨骼柔软,在行足部推拿时,手法力量宜轻柔,以免挤伤骨膜。
  (五)患者接受足底推拿后半小时,宜饮温开水300—500毫升。有严重疾患如肾病、心衰、水肿者,根据病情适当减量。
  (六)慢性病患者在服药期间接受足部推拿时,不要突然完全停药,应视病情好转后,再逐渐减药量,直至完全康复后再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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