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流产
2009/2/13 10:18:19

  先兆流产指妇女妊娠28周以前,出现阴道流血或下腹痛,子宫颈口未开,妊娠产物尚未排出,有希望继续妊娠者。临床表现为停经一段时间后有早孕反应,以后有阴道流血,量少,色红,持续时间数日或数周,无痛或有轻微下腹疼痛,伴腰痛及下坠感。治疗上应卧床休息,部分患者可给予黄体酮、叶酸、维生素E促进胚胎发育,加强营养。
【药物相互禁忌】
  1.维生素E忌与雌激素同用
  因雌激素与维生素E长期并用,则可诱发血栓性静脉炎。
  2.维生素E忌与口服避孕药同服
  因口服避孕药(如甲炔诺酮、甲地孕酮、乙酸孕酮等)可加速维生素E的代谢,减弱维生素E的作用。
  3.维生素E忌与影响脂肪吸收的药物合用
  影响脂肪吸收的药物如液体石蜡、新霉素及降血脂药消胆胺等均可影响维生素E的吸收,减弱维生素E的作用、,故忌与本品合用。
  4.维生素E慎与洋地黄、口服抗凝血药合用
  因维生素E能增强洋地黄(如地高辛)及口服抗凝药(如华法令)的作用,同时也可也增加其不良反应,故合用应慎重。
  5.维生素E不宜与硫酸亚铁及维生素K合用
  因为维生素E可减弱硫酸亚铁及维生素K的药理作用,同时硫酸亚铁还可致维生素E失效。
  有关黄体酮的禁忌详见“闭经”。
  【本病饮食禁忌】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这类食物(如辣椒、姜、蒜等)均能助热生火,使热伏血脉,迫血妄行,致使血海不固,引起胎动不安。而且辛热之物耗气动血,使气更虚,不能固摄,以致胎气不固而流产。另外热伤肾阴,影响胎儿生长;辛辣的食物损伤津液,还易引起大便秘结,大便时费力,需要增加腹压,亦不利于保胎安胎。
  2.忌食油腻、生冷以及毛笋等不易消化食品
  平时体质虚弱或有流产史的妇女,怀孕后出现先兆流产往往是因为脏腑功能不足所致。因此患者饮食上宜用有营养易消化的食品,忌食油炸类食品、肥肉、冷饮以及毛笋等,以免脾肾受损,消化不良,甚至出现腹泻,导致气血生化不足,胎失所养,而发生先兆流产。
  3.忌烟、酒
  孕妇主动或被动吸烟,均可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孕妇饮酒,会引起胎儿颅面、四肢、心脏受损,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和智力障碍,形成胎儿酒精综合征,酒精中毒,可增加流产发生率和围产期胎婴儿的死亡率。
  【本病用药禁忌】
  1.忌用峻泻剂
  妊娠期肠蠕动及肠张力减弱,且运动量减少,容易出现便秘。同时由于子宫及胎儿的压迫,也会感到排便困难。本病患者除养成定时排便的习惯外,还应多吃含纤维素多的蔬菜、水果。必要时可口服缓泻剂,如睡前口服双醋酚汀5~lOmg或果导片1~2片等。但禁用番泻叶、甘露醇等峻泻剂,以免造成流产。
  2.伴有高血压和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慎用维生素E
  本病在需要使用维生素E时,须注意对伴高血压和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应尽可能不用或慎用。因维生素E具有升压作用和升高胆固醇水平作用。据报道,每日维生素E300mg,可使血清胆固醇平均增加7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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