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辛辣食物相克
2009/1/20 14:45:04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酒后食芥及辣物,缓人筋骨”。酒性本为大辛大热,芥及辣物,又皆属热性,刺激性较强,二者同食,不亚于火上加油。生火动血,贻害无穷,平素体征阳盛阴虚的人更不宜同食。另外,凡是辛辣动火之物,都会刺激神经扩张血管,更助长酒精麻醉作用,使人疲惫痿软。所以二者不可同食。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5 唐汉图书管理系统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