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运气相合
2012/12/13 9:25:44
第五章 运气相合
运气相合有年的、年分步的、月分步的和日分步的运气相合。因为运与气的作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二者互相作用、互为影响的。所以,在分析气候的常与变时,必须将运与气结合起来考虑,才能获得较为正确的结果。这种将运与气结合起来分析气候的常与变的方法,就叫做运气相合。
在运气相合中,由于五行、运气和岁支的生克与相助等影响关系,则形成了运气盛衰之分与运气同化之别。
一、年的运气相合
(一)年的运气太过不及与平气
运气盛而有余,则为太过;运气衰而不足,则为不及;既非太过,又非不及,则为平气。运和气为天干和地支所化,而天干化运有阴阳之分,地支化气有阴阳正对化之别。每年年号皆由一个天干所化之运和一个地支所化之气所组成,二者互相作用互为影响而形成了运气的盛衰或平气。凡逢阳运之年,若遇气生运而得助、或运克气而横逆、或运生气而亢盛、或运气同化者,皆为太过;凡逢阴运之年,若遇气克运而被抑、或运克气和运生气而流散者,皆为不及;凡逢阳运之年若遇气克运而被抑,或阴运之年若遇气生运、与岁支同气和运气同化而得助者,均为平气。举例来说:
甲子年,甲为阳土之运,子为火热之气属阳,火能生土,为气生运,阳运之土又得气的资助,故为大过。
丙寅年,丙为阳水之运,寅为火气属阳,水能克火,为运克气,阳运之水为火气所不胜而横逆无畏,故也为太过。
壬申年,壬为阳木之运,申为火气属阳,木能生火,为运生气,木火同气,故阳运之气过盛,为太过。
戊寅年,戊为阳火之运,寅为火气属阳,阳运亢盛之火又遇火气,运气同化,也为太过。
己巳年,己为阴土之运,巳为风木之气属阴,木能克土,为气克运,阴运之土本为不及而又为气所抑,故为不及。
癸酉年,癸为阴火之运,酉为燥金之气属阴,火能克金,为运克气,阴运之火本为不及而又肆强流散,形成了运气均衰的不及之年。
己卯年,己为阴土之运,卯为燥金之气属阴,土能生金,为运生气,阴运之土本为不及而又生气流散,故为不及。
戊辰年,戊为阳火之运,辰为寒水之气属阳,水能克火,为气克运,阳运之火但为气所胜而被抑,则为平气。
乙丑年,乙为阴金之运,丑为湿土之气属阴,土能生金,为气生运,阴运之金本为不及却为土气资生而得助,故也属平气。
丁卯年,丁为阴木之运,卯位东方也属木,阴运之木本为不及却又得卯木相助,故形成了平气。
丁亥年,丁为阴木之运,亥为风本之气属阴,阴运之木本为不及却得木气相助,又形成了平气。
其它太过、不及和平气之年的形成,其道理类推.详见表19.
在运气相合中,由于运与气、阴与阳、五行与运气的属性和生克、以及岁支等的错综影响,形成气候上的复杂变化。所以,在分析气候的常变和异变时均要分其主次,一一加以考虑。如果运盛气衰之年,应以运为主,以气为次;反之,气盛运衰之年,则以气为主,以运为次。在运气相临的顺与逆上又分气生运为顺化、气克运为天刑,此均属顺;反之,运生气为小逆、运克气为不和,此均属逆。顺化之年的气候变化较为和平,天刑之年的气候变化剧烈,小逆与不和之年的气候变化较大。例如:
丙寅年,丙为阳水之运,寅为火气属阳,水能克火,运克气,为不和;壬申年,壬为阳木之运,申为火气属阳,木能生火,运生气,为小逆,此两年均为运盛气衰,其气候变化较大。.
戊辰年,戊为阳火之运,辰为寒水之气属阳,水能克火,气克运,为天刑;甲申年,甲为阳土之运,申为火气也属阳,火能生土,气生运,为顺化。此两年均为气盛运衰,其中戊辰年因属天刑,其气候变化剧烈;而甲申年因属顺化,故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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